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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關於組織申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的通知

作者ℹ️:     編輯🎎👱🏻‍♀️:李兵    發布時間:2024-04-09     點擊數:

校屬各部門、各二級學院: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桂政發〔2019〕49號)(以下簡稱《評獎辦法》)規定,並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2024年組織開展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為做好杏宇申報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有關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評獎對象和範圍

 (一)時間範圍

 申報參評的研究成果,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評獎辦法》規定的參評資格。

 (二)申報人資格

 申報人的工作單位或常住戶口須在廣西轄區內💂🏼‍♂️。與自治區外作者合作的成果,廣西作者應為第一作者🧑🏿‍🎤。

 (三)參評成果類別與資格

 成果分著作🪹、論文、研究(調研)報告三大類。參評成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學術導向和價值取向。

  1.著作類✨:正式出版(含有電子出版書號的電子出版物)的專著👜、編著🧑🏼‍🎄、譯著、教材、科普讀物、古籍整理⏲、通俗讀物🚵🏼‍♀️、工具書🐏。國內出版社用外文出版的成果,要附中文翻譯目錄和較詳細的中文章節內容提要。個人或集體編輯出版的論文集或研究報告集不能以專著參評,但申報人可以選擇其中論文或研究報告參評。系列叢書不能以叢書編委會名義參評,但申報人可以其中相對獨立的成果參評🦸‍♀️。

 2.論文類🏆:公開發表。國內刊物用外文發表的成果💎,要附中文翻譯件👩‍🎨。系列論文必須是同一作者針對同一專題發表,且在發表時註明為系列論文。

 3.研究(調研)報告類😪。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公開發表💂🏻‍♀️。(2)具有廳級及以上部門立項和結項證明材料。(3)自主開展研究的成果需通過5位及以上相關領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鑒定🥖。(4)廳局級黨政部門以上(含廳局級)采納並產生明顯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且有相應證明材料(以正式文件為準)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

 (四)申報數量

 每一位申報人最多可申報2項成果(含單位集體成果🪛、排名前三名的合作成果)🤽🏽,即申報人如有1項合作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報,則只能再申報1項成果。合作成果排名前三名(排名以原件為準,以姓氏筆畫或以章節排序的以申報表為準)的作者均須在申報表合作者欄簽名🌊🧝🏻‍♀️。有合同約定的成果➰,須按合同約定申報▫️,否則按有爭議的成果處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報參評

 1.已獲得省部級(含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

 2.有版權或其他爭議的成果⚅。

 3.非學術性的成果,包括大事記、概覽📉🎅、人物傳略🦻、統計資料🍫、文件🙋🏽、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和工作匯報等(某些學術性很強的人物評傳💆🏿🛌🏿,經學科組鑒定合格的除外)。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屬於保密範圍👮🏽‍♂️📹、不宜公開的成果。

 5.在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以及在國外出版和發表的成果。

 6.以單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個人名義申報🗑🧝。

 7.由有關單位立項,未結題的項目成果。

 8.自治區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委員會成員以及評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成果🔸。

 9.其他不具備申報參評資格或條件的成果。

 (六)成果日期的認定

 1.著作類成果以版權頁註明的第1版日期為準。著作分冊及系列論文等跨年度的🧑🏿‍💻🛎,以最後一冊(篇)出版(發表)日期為準🍍。內容有較大變動的修訂版以修訂版出版日期為準🎞,但須附原版以作對照。

 2.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成果,以該成果首發刊物出版日期為準,被《新華文摘》《人大復印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杏宇文科學術文摘》全文轉載或摘轉2000字以上的以轉載日期為準。

 3.經專家組鑒定合格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或其他課題成果🫴🏼,以專家組鑒定日期為準🧶。

 4.被國家部委⬜️、自治區或設區市、自治區黨政部門采納使用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以采納出臺的文件時間為準。

 5.獲國家領導人批示的成果,以領導人批示時間為準。

 二、獎項設置

 (一)按著作、論文、研究(調研)報告三大類分別設獎🏊🏽。

 (二)獲獎總數控製在申報數總數的20%以內🔣,不超過400項。著作、論文、研究(調研)報告各類具體獲獎比例,由評委會協商確定。

 (三)在獲獎成果中,一等獎占10%🚣🏿,二等獎占30%,三等獎占60%。

 三📢、申報辦法

 (一)杏宇申報人向杏宇社科聯申報🧘‍♂️,申報人屬自治區級社會組織會員的,亦可向所在社會組織申報。

 (二)申報人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廣西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表》(附件1)1份,內含申報人學術誠信和無學術不端承諾書。

 2.紙質版成果2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件1份。

 3.兩位具有與申報成果研究領域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家的推薦意見。

 4.研究(調研)報告鑒定證明或結題證書🧜🏿。

 5.非公開發表或非公開出版的研究(調研)報告學術不端檢測結論(統一使用中國知網科研成果檢測系統出具的檢測報告簡單版💏,各類課題成果在結項時如已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可提供原檢測報告)。

 6.《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參評成果匯總表》(附件2)⬆️🥪。

 7.其他有關材料👨🏽‍🏫。

 (三)凡申報參評的成果及其材料,不論獲獎與否🚴🏻‍♂️,評審結束後由評委會辦公室留檔或處理🚳。

 四、相關要求

 (一)申報人必須嚴守學術規範🕚,加強學術自律🏠,按要求申報參評。申報人有學術不端行為,或獲獎成果被人舉報有學術不端行為、弄虛作假、意識形態有問題的,一經查實🥷🏻,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取消其下一次申報參評資格。

  (二)請各申報人自行在廣西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系統進行賬號註冊(網址:https://sklcg.guet.edu.cn/)註冊賬號並聯系杏宇管理員進行賬號申請審核💄,申請審核通過後參照《社科獎申報系統成果申報人使用說明書》(附件3)要求在系統上進行申報。

 (三)請各申請人於2024年4月22日前將所需申請材料在申報系統上填寫並提交至杏宇審核,完成線上申報後💆🏿‍♂️,將《廣西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表》(附件1)電子版以第一申請人+申報題目為文檔題目,與《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參評成果匯總表》(附件2)一並製成壓縮包發送至杏宇社科聯郵箱:gxzykjc@163.com。紙質版材料送至科技處(圖書館603),逾期不予受理。

 (四)杏宇將對參評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所有材料線上提交至評委會辦公室,紙質版統一交評獎辦🫣。

  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聯系,聯系電話:2226028。

 附件:1.廣西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

       2.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參評成果匯總表

       3.社科獎申報系統成果申報人使用說明書

       4.廣西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實施細則

 

                                                    科技處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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